2017年11月6日 星期一

以為的法律

我們普羅市民,不時對法律有些想當然的直覺,以為事情是會如此或如彼,後來有機會知道原來事實不像我們的預期,便大為錯愕。

例如我們從小到大聽得多關於「非法入境者」的問題,以為既有「非法入境」,當然也會有「非法出境」的罪行,誰知不然。原來一個香港市民不依「正途」,「以自己方法」離境,並沒有罪,這種事情到真的發生了,有人確切地告知我們,大部份人包括我才知道。

近日前特首受審案件,八名陪審員要求解散陪審團獲准,朋友問我之後將會怎處理時,我也以為法庭會組成新的陪審,之後讓新人接舊人棒,繼續之前未完成的判決,所以亦如此作答;不料原來事情竟像會堆倒重來般,要政府再主動作出控告才會啟動,如果原控方基於什麼原因決定不再控告,那麼事件可以就此不了了之。───而且現在現實中的情況,真的像是朝這方向發生了!

居然如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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