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6日 星期日

加辣雜感

政府的「樓市加辣」新例,在接近收工時間公布,然後在次日開始生效。聽聞有地產代理在那「黃金數小時」的時間內,利用消息,加快促成了手上的一些住宅銷售個案,佩服之至。

「加辣」這俗稱,指政府推出新的規管條例,或是把原有條例變得更嚴苛。今次的新「辣招」,又是專門針對住宅物業市場的買賣,對國內術語叫做「第二套房」( 當然還有「第三」、「第四」等等 ) 的成交一律徵收 15% 的稅金,本地居民或非本地居民都在稅網之內。

於是又聞說,投資者開始把注意力轉投非住宅物業之上。

之前的樓市辣招,主要先是針對住宅物業,也試過因此而刺激過投資者轉向舖市;然後舖位成交增加,新業主加租,租客受不了結業或是把所增加的成本,轉嫁顧客身上;然後到顧客叫苦而埋怨。所以之後政府才推出包括非住宅物業在內的「買家印花稅」 ( BSD )。這次會否又再出現如此循環?


新政策會跨界別波及別的物業市場,因為界別與界別之間,並無任何「防火牆」存在,投資者左手邊口袋少了錢,可以加大力度在右手邊抓錢,所謂「轉嫁成本」的動作,並無拘束;甚至借用理由,這邊廂明明少了 10 塊錢,在那邊廂加收 100 塊錢的事,也未必鮮見。

大概又會聽到不少人重提「租務管制」的事吧?昔日香港仍有「租管」時,聽聞到的多是業主如何難以收回物業它用的新聞,撤銷管制後,聽聞的則多是租客如何吃苦的新聞。好像從來沒有平衡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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