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3月11日 星期五

牙刷

各方各地的人,各有地方風俗,能互相知道、理解已經很好,要認同、跟同又是另一層次的問題。例如歐美人士對於牙刷的重視,便是我沒有共嗚之處。

在香港,樓盤廣告若說「拿根牙刷便可入住」,那也只是宣傳用語,強調所附送設施的完備,但歐美的創作故事中所見,牙刷是像徵意義和實際意義俱在的,在某人家中看到多了一根牙刷,便立即想到該人有了同居者,而非某人有什麼事情也要經常用到牙刷,所以要多放一根,或有親友間中會到訪而多放一根備用。

幾乎是到了「牙刷在人在,牙刷亡人亡」的地步。


剛剛看了本「推理小說女王」的書,一位少女的母親被殺,主角建議安排她到自己家中暫住,少女一秒都不想多留家中,主角卻堅持她花點時間略為執拾一些細軟,因為他們家中不能為少女提供到牙刷,真是令我愕然到極。

我可以理解歐美人士把牙刷看成敏感的私人用品,不得共用,但十分想不通再多買一根新的有什麼困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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