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16日 星期二

略談二次創作

「二次創作」或稱為「再創作」,的確令到過去世界各地,出現了許多高水準的創意文化產物。它不同於抄襲,但跟抄襲的分野,間線模糊得很,在「二次創作」的傘子下,一些擺明是在抄襲的行為,存在很大的空間,可以逃避指控。


我總覺得「二次創作」的行為,跟商舖非法佔用店前街道,和食肆非法拓展營業空間等等社會問題,情況相當類似。在過去難道沒有出現過相同的行為?也有,而且當時甚至會獲得更多人支持,認為那樣可以加強行業中的本地特色。為何現在引致的問題好像大了?不同的是「侵權者」的心態。

從前的商舖在門前多擺幾張桌子,心中都知道自己理虧,所以當政府人員要執法時,會先作退避;政府人員都知道事後商舖又會把桌子放出行人路上,但執法之時不見,也就較容易採取「睜一隻眼,閉一隻眼」的態度處理了。現今非法佔用路面的商舖,當是奉了聖旨一般,又不怕傳媒採訪報導,高姿態到不得了,政府部門不去執法,社會還如何運作?同樣的情況,也出現在「二次創作」和非法轉載等行為上。

在互聯網日益普及的年代,「二次創作」的例子數量多如繁星,而且每分每秒不斷增加,很可能某版權的持有者,在另一範疇中又正在侵蝕其他人所持有的版權,要想完全禁制,又能如何做到?

難道到了最後,又是另一場「罰不責眾」的戲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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