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3月5日 星期三

明星食品

絕不頻密,但一直幫趁元朗教育路的「Mix & Match」。我與女友幾乎每次幫趁了各處的西餐廳後,都會拿來跟「Mix & Match」比較,然後十居其九,結論都是:「花這樣的價錢,不如到Mix & Match去食物水準會更好。」


我選擇食肆,考慮的是一籃子因素,並不會說因為食物水準夠好,便不理會店員態度以及環境情況;也不會說因為店員好客善談,即使食物不好也常去光顧。以環境、服務、食物水準、價錢論,「Mix & Match」理應是更加頻密之選的,但事實並非如此,回想起來,應有兩大原因。

首先「Mix & Match」營業時間只至晚上十時半,若是遲過九時才有意去幫趁,感覺便會太過急趕,而我們的晚餐時間都是偏遲的,不想辛苦,便會放棄。其次,我認為這店始終欠缺「明星食品」,即是那種你即使閉著眼睛去進食,也能分辨出是「Mix & Match」出品的菜式,並且能令你每隔一段時間沒去幫趁,便心癢癢想去重溫滋味。

根據這「明星食品」理論,同區的「士林台灣麵」便造到應有的效果,也所以,光顧該店的次數明顯較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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